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学校开展各项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和依据,是落实精准资助的前提和保障,为认真做好新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重庆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渝教财发〔2019〕10)号文件精神和学校相关工作通知,现将2024-2025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学生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
在校在籍的2024级全日制普通高职新生和因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需要申请或调整困难等级的老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其余已认定学生原则上无需二次申请)。
二、认定等级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根据困难程度的不同,划分为特别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和不困难四个等级。
三、申请流程
(一)个人申请。(截止于9月17日)
申请学生请于2024年9月17日18:00之前填写《重庆工信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重庆工信职业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A4纸双面打印且真实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其中涉及的特殊群体类型及家庭情况信息,如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低保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学生、烈士子女、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等特殊群体学生,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二)学院开展评议、认定工作
(1)辅导员审核所负责学生填报信息,发现问题的直接退回学生,由学生修改后重新提交,确保学生提交信息如实准确。
(2)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负责收集申请贫困生认定学生的相关证明材料。辅导员(或者班主任)组织召开班级评议,班级评议小组对照认定标准对申请学生的经济状况进行综合评议,讨论确定本班经济困难学生的初步名单和困难等级,并报所在二级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三)二级学院审核
各二级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要对班级评议小组的评议结果进行审核,初步确定各学生困难等级。经二级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困难等级,应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不能涉及学生个人及家庭隐私,要杜绝信息泄漏。无异议后,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统计表,并将纸质件和电子件报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审核确定学院认定结果和认定原因。。
(四)学校复核
校学生资助中心对各二级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审定,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困难档次,将审核及评定情况上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结果在全校公示 5 日。
四、相关要求
申请过程中,学生应客观反映家庭真实的经济情况,实事求是填写相关申请材料,既不过分夸大也不隐瞒其家庭具体的经济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纪律处分。
附件:1.《重庆工信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重庆工信职业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
2024年9月13日
附件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学校: 院系: 专业: 年级: 班级:
基本情况 |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籍 贯 |
|
|||||||
身份证号 码 |
|
家庭人口 |
|
手机号码 |
|
||||||||||
家庭通讯信息 |
详细通讯地址 |
|
|||||||||||||
邮政编码 |
|
家长手机号码 |
|
||||||||||||
家庭成员情况 |
姓名 |
年龄 |
与学生 关系 |
工作(学习)单位 |
职业 |
年收入(元) |
健康状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特殊群体类型 |
脱贫家庭学生:□是 £否;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是 £否;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是 □否; 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是 □否;低保家庭学生:□是 □否;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是 □否; 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是 □否;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学生:□是 £否;其他低收入学生:□是 □否; 孤儿:□是 £否;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 □否;残疾学生:□是 □否;残疾人子女:□是□否;烈士子女:□是 □否。 |
||||||||||||||
影响家庭经济 状况有关信息 |
家庭人均年收入 元。 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情况: 。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 。 家庭成员因残疾、年迈而劳动能力弱情况: 家庭成员失业情况: 。家庭欠债情况: 其他情况: |
||||||||||||||
个人承诺 |
承诺内容:
|
学生本人(或监护人)签字 |
|
||||||||||||
注:1.本表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可复印。
2.学校、院系、专业、年级、班级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性填写。
3.承诺内容需本人手工填写“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写资料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
附件 2: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
学校: 院系: 专业: 年级: 班级:
基本情况 |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籍 贯 |
|
身份证号 码 |
|
政治面貌 |
|
手机号码 |
|
|||
学号 |
|
家庭年收入(元) |
|
|||||
学生陈述申请认定理由 |
注:可另附详细情况说明。 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
|||||||
民主评议 |
推荐档次: A.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B.家庭经济比较困难□; C.家庭经济一般困难□; D.不困难□; 陈述推荐理由:
评议小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
认定决定 |
经评议小组推荐、本院(系)认真审核后, □同意评议小组意见。 □不同意评议小组意见。调整为 。 工作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
学生资助中心意见 |
经学生所在院(系)提请,本机构认真核实, □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 □不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调整为: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加盖部门公章) |
注:1.本表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可复印。
2.学校、院系、专业、年级、班级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性填写。